马球比赛的规则相对来说并不复杂,那么,给马球比赛当裁判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?
比赛开始前,裁判员应召集双方队长用抽签(投硬)或其他方法选定场区。 随后,裁判员持球立于开球区圆周外围的中线上,双方队员面向裁判员各自排成一路纵队(最后一人稍偏外,或在二丶三号之侧方),双方的先头队员,均不得越过开球区与中线垂直的直径线(见图一)。裁判员以手用力将球掷于两队之间的地面上,球一着地,比赛即为开始。
开球示意图
当球由门柱中间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门线,即为胜一球。此外裁判员可以根据第二章第三十七至四十一条规定,判对方胜一球。当一队胜一球后,应到开球区重新开球,继续比赛。
每当一节时间终了,计时员必须用铃或钟丶锣等发出信号,裁判员即鸣笛停止比赛。鸣笛前球已击出,进入球门仍为有效,但此时对方为了救球可以迎击或阻挡,只以一杆为限,此杆即该节最后一击。在此以后,双方任何队员均不得再与球接触。 若信号刚响(比赛即将结束时),遇有队员犯规,裁判员鸣笛判罚后,则延至罚完时止。
每局终了休息后,下局开始时,每进一个球,双方都要互换场地,“犯规得分”规定的进球除外。半场结束时如果没有进球,双方仍要交换场地(若7个赛节的比赛在第四节之后为半场;若5个赛节的比赛第三节后为半场)根据交换场地的地点开始重新开球;进球后,比赛应从场地中间重新开始;允许给双方球员合理的时间慢跑到场地中间就位。
最末一节时间完了,信号一响,裁判员应立即鸣笛停止比赛,全场即告终了。如胜负未决,可作平局结束。
注:休息时间内双方队员可自由出场活动;休息时间终了,双方队员须经记录台进入场内按照第十六条规定进行比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