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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赛马的负重

评论2014-1-16 0:00:00 来源:1赛马网 作者:思_晓 编缉:Joanna
摘要:关于赛马中负重的确定,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。简单地说,可分为固定重量和区别规定重量两种方式。固定重量主要根据马的性别、年龄、南北半球出生等作为标准,目的是使赛马在统一标准下,以自身实力决定胜负。

    关于赛马中负重的确定,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。简单地说,可分为固定重量和区别规定重量两种方式。固定重量主要根据马的性别、年龄、南北半球出生等作为标准,目的是使赛马在统一标准下,以自身实力决定胜负。而区别规定则根据马的成绩、奖金、胜出重赏赛与否等作出区分,包括但不仅限于我们常说的让赛(Handicap),目的是人为地使强马和弱马同场竞技都有取胜的机会。各国赛马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负重规定,但基本上都是混合采用这两种方式,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下面就对此做较详细的介绍,希望让大家能有所了解,并对中国赛马采用何种方式有所思考。

    在介绍前,先来统一一下重量单位。我国常用公斤(千克 kilogram)作为计量单位,而英语国家往往采用磅(pound 缩写为lb)或英石(stone 缩写为st)作为单位。这里1磅约等于0.45359公斤。1英石合14磅,约等于6.35公斤。后面常提到的重量,例如57公斤约合127磅,55.5公斤约合122磅,9英石11磅则是62公斤,9英石6磅为60公斤。

    先来说说固定重量。同一年龄的马进行比赛,以2、3岁马为主,一般称作年龄限定赛。由于香港方面没有2岁马的赛事,所以这里我们以日本的规则做一参考。见下表:

    从表格中很容易看出,同一年龄的马的负重只在性别上有区别,母马一般会少背几公斤,这种情况叫做Sex Allowance(性别优惠)。具体优惠多少重量,每个国家和地区的规则也是不尽相同的,例如日本的母马会在2岁的10至12月受让1公斤,3岁时则受让2公斤。英国赛事母马一般受让3磅,约1.5公斤。

    除在年龄限定赛中严格执行这一负重规则外,在欧洲、美国、日本等大多数国家的重赏赛或称级际赛(Group或Grade)中,也多采用这种规则。当然,美国、澳洲等让赛形式的重赏赛除外。这里以香港德比(Hong Kong Derby)为例,由于是限定4岁马参加的比赛,所以规定公马和骟马负重126磅,母马负重122磅。不过,香港德比对于南北半球产驹不另作区别,这是后面我们要讲到的问题。再以英国约克郡每年8月举行的Nunthorpe Stakes(楠索普锦标)为例。这项5化郎(约1006米)的国际一级赛,允许2岁马和年长马同场竞技,所以负重规则相对复杂。2岁马背8英石1磅,约合51.5公斤;3岁马背9英石9磅,约合61公斤;4岁及以上马背9英石11磅,约合62公斤;同时对母马受让3磅,即在对应年龄基础上减3磅。这样一来,可能会出现只背50公斤的2岁母马,与背62公斤的4岁公马同场竞技的情况。而2岁马也确实曾经有过赢得比赛的时候。

    看似烦琐的计算规则,实际上仍是固定重量的方式,另外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比赛中,还需要考虑南北半球产驹的年龄计算问题,这个问题也是中国赛马要面临的。首先是对南北半球马年龄的界定,即使是同为北半球的国家和地区,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的计算方法。例如日本以每年1月1日作为年龄统一增加的期限,这样南半球产驹一般会比北半球产驹小半岁,所以南半球7月1日以后出生的马,在限定3岁马的比赛中会受让2公斤,4岁时参加混合年龄的非让赛,也享受1公斤的受让。而香港的马季则从每年9月到翌年6月,北半球产驹仍以1月1日作为年龄增加日期,南半球产驹要等下半年才增加一岁。这样在每年3月中下旬进行的香港德比中,实际年龄大半岁的南半球4岁马对阵刚刚步入4岁的北半球马,只按照固定规则,给予母马4磅让磅,而不区别对待南北半球产驹。所以我们常说的平磅赛,负重并不是完全相同,也并非完全平等的,只是同一年龄、同一性别、同一产地的马负重一样,这点需要留意。我们还是以之前2011年阿联酋德比为例,看看南北半球产驹一般会有什么不同吧。

    阿聯酋德比是限定北半球3嵗馬,南半球4嵗馬(按北半球的計算標準)參加的比賽。由於存在南北半球出生差異和雌雄馬同場競逐的情況,負重情況非常複雜,正好可以用來介紹一下國際通用的年齡、性別負重規則。本場有一匹巴西和一匹南非出生的雄駒,2007年下半年出生,按北半球的馬齡計算已經是4嵗,所以負重為同場最高的59.5kg(約131磅);接下來有兩匹澳大利亞出生的雌駒,同為07年下半年出生,因爲性別的關係,讓2kg,負57.5kg(約127磅);多數參賽馬為北半球出生的3嵗雄駒,即2008年上半年出生,按規則負重為55kg(約121磅);只有一匹馬例外,因爲人家是3嵗的女孩子,所以享受最低負重53kg(約117磅)的優惠政策。

    无论是对性别还是出生地的优惠,都有其合理的原因,符合自然规律,也是出于对马,特别是年幼赛马的保护。这些都是事先规定好,写入竞赛规则中的,只需严格执行就是。相对后面提到的特别规定重量,容易理解,易于操作,使得国际间的赛事交流也更加方便。缺点是缺少变通,某些不太严谨的规则会造成赛事结果偏差,例如法国凯旋门大赛规定3岁马比4岁及以上马少背3.5公斤,使得近些年3岁马赢得冠军的次数远多于年长马。不过在同年龄马的赛事中采用固定重量,理论上可以更好地给予马平等条件下竞赛的环境,区别出良莠,为育马工作提供参考。

    再来说说区别规定重量的规则。这里所说的区别规定,实际上是指依照规则对每一匹参赛马给出负重的重量,而判断标准一般是成绩,成绩又可分为奖金、评分、获得重赏情况等不同内容。例如我们熟悉的香港赛马,多为让赛,即是以比赛表现作为评分标准,根据评分划分组别,比赛前由评磅员根据参赛名单中评分的高低,给出每匹赛马应负的重量。一般多1分则需要多背1磅,规定最低负磅数,其余各驹根据评分做计算。这主要是依靠人的主观做出判断。而在日本,是根据奖金数的特殊计算方法,计算让赛中各马匹应负的重量,最低负重为48公斤。这种方法相对客观。另外还有一些赛事,是根据马匹曾经获得重赏的情况,做出区别对待。例如一匹曾经赢得过G1赛事冠军的马出赛G3,可能要比没有赢得过G3及以上级别赛事冠军的马多负4公斤,而一匹曾经赢得过G2赛事冠军的马出赛此场,可能要多负2公斤。这种情况在欧美都是很普遍的。见习骑师受让重量的情况应该也属于区别规定,那并不是每个国家都采用的,如果未来写篇关于骑师的文章,应该会提到。

    区别规定重量的做法,理论上为强弱不同的赛马提供了争胜的平等条件,更有效地刺激人们进行博彩。评分让磅法更是在比赛报名的资格问题上给出标准,有助于强弱不同的马找到自己的定位。缺点是需要有经验的评磅员才能做好此项工作,使人的主观意识尽量公正。也有可能会造成高分马在某些比赛中负重磅,对马匹造成伤害。另外由于存在扣分,可能会有马匹通过合理利用规则降到适合自己发挥的低组别,谋求更多的胜利。这些问题是值得注意的。另外区别规定重量也应该在区别年龄、性别、出生地的基础上进行,这还是出于保护马的前提。澳大利亚墨尔本杯是世界上奖金最高的让赛,2012年总奖金达到了620万澳元,它的负重规则非常复杂。在遵守年长马多负重、成绩好的马多负重、重赏优胜者多负重等规则下,更多的权力由评磅员掌握。所以近些年出现一些实力马的负重惩罚(Weight Penalties)过低,与纯正让赛规则不符的情况。

    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,目的都是通过调整负重,使得比赛更趋公正。这里必须解释下负重对马的影响。有研究认为每多负1公斤,将会产生2个马身,约1/3秒的差距。如此一来,制订合理的负重规则,也是有必要的。现在国内的情况是,长期根据香港赛马的规则,采用评分让磅法进行评磅,但在比赛时往往是背负相同的重量。近几年比赛多以马龄作为报名标准,但对性别、出生地没有做区别规定。比赛时的负重要求确实不高,但似乎和国际标准比,50公斤的标准略低,起不到优胜劣汰的筛选作用。针对这一情况,我的意见是在赛马和比赛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前提下,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评磅员,采用评分让磅法。而对于年龄限定赛事,特别是2、3岁马赛事,以固定重量的方式就好,只需考虑性别和出生地等因素。如果未来开展大规模的商业赛马,比赛奖金有所保证的时候,参考日本的方法可能更客观,也更容易操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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